名稱 | 關于印發《宿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 ||
索引號 | 014319784/2023-00180 | 分類 | 專項規劃 ??農業、畜牧業、漁業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農業農村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宿農牧〔2023〕7號 | 關鍵詞 | 畜牧,共患病,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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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宿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的通知
各縣、區農業農村局,宿遷經開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做好人獸共患病源頭防控,保障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江蘇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宿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F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宿遷市農業農村局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宿遷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3—2030年)
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事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事關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是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健康江蘇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病獸防、關口前移”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江蘇省動物防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江蘇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2022—2030年)》,編制本規劃。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全面加強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實行積極防御、系統治理,健全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體制機制,全面夯實基層基礎,提升風險防范和綜合防治能力,有計劃地控制、凈化和消滅若干種嚴重危害畜牧業生產和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維護畜牧業生產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生物安全。
(二)基本原則
1.源頭防治,突出重點。堅持人病獸防、關口前移,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控制凈化消滅相結合的方針,聚焦重點病種,織密筑牢防治畜間人獸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線,從前端阻斷傳播路徑,切實降低流行率,有效防范傳播風險。
2.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嚴格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采取監督指導和激勵相結合的措施,調動從業者主動防疫的內生動力,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形成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和生產經營者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的防治機制。
3.因地制宜,因病施策。實行一病一策、分類指導,分病種、分區域、分階段采取差異化防治策略,根據不同病種的流行規律、傳播特點和防治現狀,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精準防治,逐步實現從場群、區域到整體的控制、凈化和消滅目標。
4.協調配合,統籌推進。有效整合現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資源,理順防治體制機制,明確各方事權,協調各方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和群防群控,形成防控合力。確定全市重點防治病種,突出重點區域、聚焦重點環節、落實重點措施,統籌推進各項防治工作。
(三)防治目標
到2030年,逐步形成有效保障畜牧業高質量發展和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能力,動物防疫機構隊伍、法律法規和基礎設施更加完善,應急響應機制更加健全,快速感知和識別新發突發疫病能力不斷提高,全社會協同防范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重點防治病種得到有效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穩定控制,畜間布病、牛結核病病種持續凈化,犬傳人狂犬病逐步消除。常規防治病種流行率穩定控制在較低水平。重點防范的外來疫病傳入和擴散風險有效降低。
專欄1 實施防治防范的主要畜間人獸共患病
病種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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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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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防治(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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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牛結核病、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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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防治(14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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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形蟲病、鉤端螺旋體病、沙門氏菌病、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旋毛蟲病、囊尾蚴病、李氏桿菌病、類鼻疽、片形吸蟲病、鸚鵡熱、Q熱、利什曼原蟲病、華支睪吸蟲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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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來防范(2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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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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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重點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目標
病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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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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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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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致病性禽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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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達到控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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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維持控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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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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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25%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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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上的牛羊種畜場(站)和50%以上的規模奶畜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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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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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犬免疫密度達90%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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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犬免疫密度達95%以上,免疫犬100%建立免疫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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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結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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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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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以上的規模奶牛養殖場達到凈化或無疫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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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策略措施
對重點防治病種,根據國家制定的防治技術規范、標準,各地結合防控需要制定應急實施方案,實行全市統防、部門聯防,一病一策、精準治理,區域協同、有效防控。對境(市)外流行、尚未傳入的畜間人獸共患病,加強風險防范、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目前我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形勢總體平穩,要繼續落實免疫、監測、撲殺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做好強制免疫。堅持預防為主,全面開展家禽強制免疫和抗體監測,確保家禽群體免疫保護水平。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監測評估結果和防治實際探索建立免疫退出機制。二是加強監測預警。配合國家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揚州大學等單位,實施家禽和野禽監測計劃,密切監視禽流感病毒流行動態、毒株變異、致病力變化情況。三是做好家禽檢疫。按照相關檢疫規程要求,認真做好家禽的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建立健全防檢結合,以檢促防工作機制。四是嚴格市場準入。嚴格執行活禽市場防疫管理制度,加強疫病監測,發現禽流感病毒污染立即采取休市、消毒等應急處置措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情況,依法決定在城市特定區域禁止活禽交易。倡導健康消費理念,加快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冷鏈運輸、冰鮮上市”的生產消費模式。五是推進區域化管理。鼓勵、支持各地及養殖場戶開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凈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不斷提高家禽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二)布病
目前我市布病處于偶發、散發狀態,但隨著飼養量不斷增加、動物及其產品流通頻繁,牛羊健康養殖和公共衛生安全存在較大威脅,要繼續堅持監測凈化與有條件免疫相結合,嚴格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逐步降低畜間流行率。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實施專項防控行動。實施畜間布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強化條件保障,做好技術支持,加強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監測、免疫、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人員防護等關鍵措施。二是推進區域化管理。各地根據布病流行形勢和動物防疫工作實際,以縣(規模奶牛場)為基本單位推進布病防控。非免疫地區以實施持續監測剔除陽性家畜為主;其他地區經審批同意并逐級報省備案的免疫規模奶牛場,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規范免疫,并在達到相關標準時適時退出免疫。積極推進布病凈化場、無疫小區、無疫區建設,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三是強化牛羊調運監管。嚴格牛羊產地檢疫,督促管理相對人落實落地報告制度、做好跨省引進種用乳用牛羊的隔離觀察。全面實施畜禽運輸車輛和主體備案制度,加強活畜跨區域調運監管,嚴格指定通道管理。除布病凈化場、無疫小區、無疫區,以及用于屠宰和種用乳用外,跨省調運活畜時,禁止布病易感動物從高風險區域向低風險區域調運。四是加強奶畜風險監測。支持奶畜養殖場戶開展布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布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專欄3 布病防控五年行動
宿遷市印發《畜間布魯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動方案(2022—2026年)》(宿農牧〔2022〕12號),按照源頭防控突出重點、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技術創新強化支撐、健全機制持續推進的基本原則,全面落實監測排查、免疫審批、消毒滅源、凈化無疫、檢疫監督、調運監管、疫情處置、宣傳培訓、效果評估等9項重點任務,強化組織指導、經費保障、技術支持、措施聯動、進展反饋等5項保障措施。力爭通過5年時間,有效降低畜間布病總體流行率,提升牛羊群體健康水平,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牛羊布病凈化場和無疫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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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牛結核病
我市牛結核病在奶牛群體中仍有一定程度流行,要堅持預防為主,嚴格落實監測凈化、檢疫監管、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措施。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加強監測。加大養殖場、屠宰場和交易市場監測力度,及時準確掌握病原分布和疫情動態,科學評估風險,逐步建立完善奶牛個體檔案和可追溯標識,對感染牛及時追蹤溯源,并對溯源牛群進行持續監測。二是加快推進凈化工作。制定凈化實施方案,分區域、分步驟統籌推進牛結核病凈化工作。對養殖場戶實行分類指導、一場一策、逐步凈化,有計劃地開展防治工作。三是加強生物安全管理。指導養殖場戶加強生物安全防控,落實日常消毒措施,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及時撲殺牛結核病感染牛,并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奶牛群體風險監測。支持奶牛養殖場戶開展牛結核病自檢,探索建立生鮮乳牛結核病等病原微生物風險監測評估制度。
(四)狂犬病
狂犬病是我國法定報告傳染病中病死率最高的人獸共患病。我市養犬數量增多、犬流動加大、群體防疫意識薄弱,狂犬病防治任務依舊艱巨,要強化免疫、監測流調、疫情處置等關鍵防治措施落實。
重點防治措施。一是嚴格實施犬只免疫。指導犬只飼養單位和個人切實履行法定義務,定期為犬只接種狂犬病疫苗,確保構筑有效免疫屏障。各地可根據狂犬病流行情況、監測評估結果和當地實際,將犬只狂犬病納入地方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病種。推進狂犬病免疫接種點建設,規范動物診療機構接種管理,對免疫犬只建立免疫檔案。二是開展監測流調。對出現異常攻擊行為或發生不明原因死亡的疑似患病動物及時開展病原學監測,發現確診病例及時開展疫情溯源和流行病學調查。三是做好應急處置。發生疑似動物狂犬病疫情,及時劃定高風險場所或區域,落實傳染源調查、高風險區犬只緊急免疫等應急處置措施,嚴格按規定對染疫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四是加強流浪犬和農村犬只防疫管理。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五)其他畜間人獸共患病
針對畜間人獸共患病傳播流行的三個環節(傳染源、傳播途徑、易感動物),實施綜合防治措施,積極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和消殺,加強飼養管理,不斷提高養殖場所生物安全水平。
重點防治措施。對日本腦炎(流行性乙型腦炎)、豬鏈球菌Ⅱ型感染,在流行區域對豬、羊等易感家畜進行疫苗接種,對鸚鵡熱和炭疽加強監控監測。對旋毛蟲病、囊尾蚴病,以屠宰場為重點,嚴格宰后檢疫檢驗,做好污染肉品的無害化處理。對其他常規防治病種,加強飼養管理、環境消毒、無害化處理、藥物治療、疫病凈化,加強人員防護和個人衛生。對牛海綿狀腦病、尼帕病毒性腦炎等外來病種,加強國際疫情監視,做好傳入風險分析和預警;加強聯防聯控,健全跨部門協作機制,提高人獸共患病發現識別和防控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完善防治措施
深入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強制免疫先打后補改革,完善以養殖場戶為責任主體,以執業獸醫、鄉村獸醫、村級防疫員和特聘防疫專員等社會化服務隊伍為技術依托的強制免疫網絡。嚴格落實疫情報告制度,明確疫情報告責任,健全疫情報告體系。完善畜間人獸共患病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應急物資和能力儲備。加強牛羊屠宰管理,有序推進牛羊集中或定點屠宰,健全入場動物查證驗物、待宰采樣檢測和檢驗檢疫制度,建立牛羊屠宰場基礎信息系統,強化與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對接,實現牛羊從產地到屠宰的全程閉環監管。有條件的地區,在嚴格確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可探索開展布病、牛結核病監測陽性動物集中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
(二)抓好監測凈化
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健全市縣二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的畜間人獸共患病監測預警網絡。加強專項監測,有針對性地開展常規監測、凈化監測和無疫監測,做到及時發現、快速感知、準確識別。加強寵物疫病、野生動物疫源疫病、外來動物疫病監測預警。強化同衛生健康、海關、自然資源等部門溝通協調和資源共享,及時相互通報監測信息。強化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工作,推進防治工作從有效控制向凈化消滅轉變。建立完善相關獎補政策和激勵機制,加快推進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的建設,建成一批高水平畜間人獸共患病凈化場和無疫小區。通過示范帶動、典型引領,不斷提升養殖環節生物安全水平。
(三)強化科技支撐
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單位開展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相關技術研究和推廣。加強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科研院所和企業科研資源集成融合,構建基礎性、前沿性、實用性技術研究、集成創新和示范推廣平臺,增強防治技術原始創新、集成推廣和引進吸收轉化能力,解決制約防治工作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檢測試劑、標準樣品、儀器設備、治療藥物、中醫藥技術等方面的推廣,加快推進新型疫苗和快速診斷與鑒別診斷技術產品的引進和應用。
(四)推進智慧防治
探索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信息技術,織牢織密監測預警網絡。建立以動物移動監管為核心的全鏈條智慧監管體系,建成覆蓋養殖場戶、屠宰企業、指定通道、無害化處理場、交易市場的智能監控信息系統,開展動物養殖、運輸、交易、屠宰、無害化處理等全鏈條精細化監管,推動實現養殖檔案電子化、檢疫證明無紙化、運輸監管閉環化。將信息系統配備及與政府監管系統對接情況,納入養殖場、屠宰場等標準化示范創建,以及動物疫病凈化場、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評估驗收內容,不斷提高智慧監管能力水平。
(五)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要制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培訓計劃,對動物養殖、屠宰加工、動物疫病防控等高風險從業人員,加強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技術培訓,分類編制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指南,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健康教育。監督相關單位建立健全人員防護制度,采取有效的衛生防護、醫療保健措施,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開展健康檢查。利用多種方式和重要節點,開展形式多樣的主題宣傳活動,廣泛宣傳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政策和知識,倡導健康飲食和良好生活習慣,提高社會公眾防范意識。
(六)完善服務體系
著力培育多元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完善以執業獸醫、鄉村獸醫為主體,其他獸醫從業人員和社會力量為補充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社會化服務體系為生產經營主體提供疫病檢測、診斷和治療等服務。積極推進將強制免疫、采樣監測、協助檢疫等獸醫公益服務事項交由社會化服務體系承擔。建立完善獸醫社會化服務相關制度和標準,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構建政府主導的公益性獸醫社會化服務與市場主導的經營性獸醫社會化服務深度融合的長效機制。
(七)夯實基層基礎
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重點強化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明確機構設置和職能定位,充實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力量,足額配齊配強鄉鎮專業人員,實行定責定崗定人,完善工作機制,提升專業能力。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調度,指導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協調建立分級投入、分級管理機制,推動地方財政加大獸醫實驗室投入,加強對不同生物安全級別的實驗室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責任落實
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部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調度全市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成立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加強組織協調和統籌調度,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各方責任。結合本地畜間人獸共患病流行情況和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制定實施本行政區域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全面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強化條件保障
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財政動物防疫補助和省級農業公共服務專項等經費項目,協調加大地方財政支持力度,全面推進免疫、監測、流調、撲殺、凈化、評估、檢疫監督、無害化處理、應急處置、人員防護等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穩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控隊伍,將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公益性事業經費支出,落實畜牧獸醫醫療衛生津貼等相關待遇,確保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責有人負、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專欄4 重點支持政策項目
1.強制免疫補助:主要用于開展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無疫小區和無疫區建設、人員防護等相關防控措施,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方面。對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實行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在2025年年底前逐步全面停止政府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
2.強制撲殺和銷毀補助:主要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和農業農村部門組織實施銷毀的動物產品和相關物品的補助等方面。補助對象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銷毀動物產品及相關物品的所有者。
3.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主要用于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按照“誰處理,補給誰”的原則,補助對象為承擔無害化處理任務的實施者。
4.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建設:對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動物防疫指定通道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或改造,配備監督執法和信息化裝備設施,提升查證驗物能力,堵截染疫動物,控制流通環節動物疫病傳播擴散風險。
5.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對檢疫申報點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更新或改造,配備檢疫和信息化裝備設施,提升基層檢疫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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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機制創新
理順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工作機制,健全行政管理、技術支撐和監督執法體系,明確各類工作機構職能定位,加強協調配合,增強防治合力。完善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海關、自然資源等部門參與的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協作機制,建立情況通報、聯合會商、分析研判、風險評估等工作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和措施聯動。探索利用大數據信息、人工智能技術確定重點人群和對象,精準推送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信息,及時發布疫病監測情況和風險提示,增強相關從業者和社會公眾的防疫意識和能力。
(四)強化督促指導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據本規劃制定畜間人獸共患病防治任務清單和監測指標,組織開展督促指導和跟蹤評價。對在動物防疫工作、相關科學研究、動物疫情撲滅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要將職務職級晉升和職稱評定、表彰獎勵向業績突出、考核優秀的基層動物防疫人員傾斜。市農業農村局將組織對規劃實施情況開展階段性評估指導,結合春防秋防檢查,定期調度和通報有關情況,并將結果與動物防疫補助等經費分配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