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市政協六屆四次會議第325號提案的答復 | ||
索引號 | MB1676512/2025-00087 | 分類 | 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社會保障 ?? 其他 |
發布機構 | 市醫保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宿醫保案﹝2025﹞24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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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關于市政協六屆四次會議第325號提案的答復
周建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對醫保定點藥店加強全方位全流程監管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和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委員提案,通過完善醫保定點藥店準入機制,推進實施醫保資格支付管理,建立健全醫保定點藥店退出機制,有效加強醫保定點藥店管理。
針對提案中的建議,我們采納了3條、落實了3條,具體情況如下:
1.完善醫保定點藥店準入機制。市醫保局發布《關于明確全市醫藥機構定點資源配置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明確規定各區域醫保定點藥店實行總量控制,當某區域居民或職工醫保基金上年度赤字運行(按項目發生額計算),或者異地就醫人次呈正增長的,下一年度,該區域使用統籌基金的醫保定點藥店數量只減不增,實行“有進先有出、出必大于進”。
2.推進實施醫保資格支付管理。2025年3月28日江蘇省醫保局下發《江蘇省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文件,對醫保定點藥店相關人員進行記分管理,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根據記分情況進行相應處罰,全面記錄記分情況,定期向醫保行政部門報送。
3.建立健全醫保定點藥店退出機制。一是定期開展定點機構協議續簽評估,組建評估小組,對申請續簽的醫保定點藥店嚴格評估,評估發現相關資質、制定落實、系統數據不合格的定點機構,不予續簽下年度醫保協議。二是加強日常檢查,通過日常稽核檢查,對違反服務協議、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醫保定點藥店,嚴格按照協議規定進行處理,對達到解除醫保定點條件的藥店,依規解除服務協議。
截至目前,全市醫保定點藥店1575家,較去年減少92家,降幅達5.35%。
下一步,市醫保局將繼續履行醫保基金監管主體責任,源頭治理、堵塞漏洞、健全機制,全面規范定點藥店管理,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平穩運行。同時,結合群眾就醫購藥實際需求,努力提供更加便捷的醫藥服務。
宿遷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