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 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 | ||
索引號 | MB1676512/2025-00115 | 分類 | 公共衛生 ??社會保障 ?? 通知 |
發布機構 | 市醫保局 | 發文日期 | |
文號 | 宿醫保發〔2025〕24號 | 關鍵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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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
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市直醫療機構: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蘇醫保發〔2025〕22號)要求,經項目調查、專家評審等程序,對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轉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1。轉歸后項目價格均為公立醫療機構最高政府指導價格,不得上浮。
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2。轉歸后項目價格按現有項目價格執行,項目價格有調整的按調整后價格執行。
三、取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見附件3。原項目編碼和價格不再執行。
四、明確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醫保支付政策。其中乙類醫療服務項目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
五、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及時做好價格政策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銜接。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公立醫療機構的綜合監管。各公立醫療機構要強化內部管理,及時做好收費信息系統維護及相關項目的歸并調整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1. 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2. 修訂兼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3. 取消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宿醫保發〔2025〕24號-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
宿遷市醫療保障局
宿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